- 作者:王青
- 时间:2022-03-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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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来源:中国纪检监察报
全国两会,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的生动实践,也是观察中国民主质量的窗口。3月7日,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对地方组织法修正草案进行审议。此次地方组织法的修改,其中一项重点内容就是将“坚持全过程人民民主”写入其中。去年修改全国人大组织法和全国人大议事规则,明确要求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“坚持全过程民主”、全国人大代表要“充分发挥在全过程民主中的作用”,充分反映了党的十八大以来,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党的领导、人民当家作主、依法治国有机统一,推动人民民主发展更加广泛、更加充分、更加健全,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断发展完善,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焕发勃勃生机。
民主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,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始终不渝坚持的重要理念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,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。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,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,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。有形式无好成效不是好民主,同样,没有应有的形式,也不能称其为好的民主政治。中国走出了一条完全不同于西方的全过程人民民主道路,全国两会作为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,充分体现“选举”民主、“协商”民主的理念与价值,并通过科学的制度安排和民主实践,将其具体地落实到民主选举、民主协商、民主决策、民主管理、民主监督的全过程全领域全链条,为实现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、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、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、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相统一提供了有效途径。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,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了坚实法律保障。实践证明,“实现民主政治的形式是丰富多彩的,不能拘泥于刻板的模式”,中国式民主在中国行得通、很管用。
民主政治是形式、过程与结果的统一,不能带给人民福祉的民主不是好民主。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,民主不是装饰品,不是用来做摆设的,而是要用来解决人民需要解决的问题的。实现民主,离不开政党和政府的责任,离不开国家治理。与西方民主制度对人民诉求的被动式“回应”不同,更超越了其把民主当作争夺党派利益工具的做法,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下,聚焦“国之大者”、聚焦国计民生,主动汇集社会不同部分的诉求,充分交流、协商,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最终形成全体人民的意志和利益,上升成为国家政策、法律法规,并监督贯彻执行。这个民主的互动过程,嵌入在中国的治国理政中,相比分权制衡的“有限政府”,中国的“有为政府”“责任政府”能够高效率汇集各方智慧、高质量制定政策、汇聚起为共同目标奋斗的强大力量,这是党领导人民创造世所罕见的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、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的重要条件和保证。
世界是多样的,民主的模式也从来不是单一的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,世界上不存在完全相同的政治制度,也不存在适用于一切国家的政治制度模式。设计和发展国家政治制度,必须注重历史和现实、理论和实践、形式和内容有机统一。中国的民主政治制度,根植于深厚的“民本”思想和历史文化传统,根植于党领导人民伟大实践的智慧创造。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立场,“人民当家作主”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一以贯之的价值追求。在党的领导下,通过全过程人民民主,中国人民成为集体目标、集体意志、集体行动的主体,获得了掌握自身命运的主动性,真正体现了人民主权的内涵要求,最大限度发挥了民主制度团结社会、凝聚民意共识的作用。这与一些西方国家“民主制基底,是一种对贵族制的回应”,民主彻底沦为党争工具,造成政治撕裂、党派分裂、社会分化、民意分散形成了鲜明对比。中国用事实宣告了所谓“历史终结论”的破产,宣告了各国最终都要以西方制度模式为归宿的单线式历史观的破产。
“大道之行,天下为公。”中国共产党以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为己任,矢志不渝为之奋斗,创造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伟大实践,为丰富和发展人类政治文明贡献了中国智慧、中国方案。新征程上,要保持政治上的坚定清醒,坚定不移走自己的路,更加自信自强发展好全过程人民民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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